租房子要想不“扯皮”,你必须先明白这两件事

发布日期:2018-02-05 14:46:24
如今房价高得离谱,如果没有父母帮忙,大多数人都在城市里买不起房,因此租房子就成为了无奈之选。但据顶泰律所了解,由于租房子陷阱多,所以房屋租赁纠纷时常发生,常常使租户和房东不欢而散。
那么租房子怎么才能不“扯皮”呢?在顶泰律所看来,作为一个租房者,在租房时游戏要先弄清楚自己有哪些权利可以享受,又有哪些义务必须要遵守,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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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泰答疑:租户有哪些权利?
1、房东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户使用的,租户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给租户造成损失的,租户可以要求房东赔偿。
    2、租户发现所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房东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自己正常、安全使用的,可以要求房东负责修理;还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还有权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3、房东要出售、转租已出租的房屋时,现租户有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如果房东未按规定通知租户,则应负责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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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泰答疑:租户有哪些义务?
1、租户要按约定支付租金的,否则除了补交租金外,还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租房合同被房东单方解除的危险。当然,如果提前跟房东沟通好了,延迟一些时间支付也是没问题的。
    2、租户应对出租房屋使用适当,如果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要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若要对房屋进行装饰改造,需经房东同意才能动工,否则会因房东的一句话让你做“白工”。
3、租户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租户支付违约金。当然,这里说的是不得“擅自”行事,如果征得房东同意,那就不算是违约了。
    
房屋租赁陷阱多多,网络骗局更是猖獗,所以租房子要不想不被坑、不扯皮,租户除了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还得小心行事才行。顶泰律所在此建议大家,看房时最好找朋友同行,签合同则得看清条款,以免日后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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