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很多夫妻会首先选择的。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之间必须就财产、子女、债务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那究竟协议离婚如何办理呢?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成都律师在线咨询: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时夫妻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证件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应该怎么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在启动协议离婚程序之前,首先要提交一些证件和证明材料,这是协议离婚的流程中所需要具备的。
1、身份证明,不同的居民需要提供不同的身份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二)协议离婚应该怎么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明确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所要带的材料,接下来就可以进入协议离婚的程序了,具体是: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