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这个一个让所有中国人都悲痛与愤怒的历史事件。为了让国人铭记这一段历史,国家于2014年2月27日设定以后每年的12月13日为国家公祭日。从国家公祭日设定到现在已经过去4年,在今年的2018年10月31号表决通过将国家公祭日这一天南京全城默哀默哀一分钟的提议写进了法规。
在10月31日表决通过的条例中,第十二条明确,举行国家公祭仪式鸣放警报时,除了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正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就地默哀一分钟,其他机动车、火车、船舶等停驶鸣笛致哀一分钟。
其中条例规定:举行悼念活动或参观国家公祭设施时,应真诚缅怀逝者,保持安静肃穆,不得亵渎、损毁国家公祭设施,不得身着、佩戴与国家公祭设施环境、氛围不符的服饰、图标,不得扰乱公共秩序等。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我们唯有牢记史训,奋发图强,才能逝者的在天之灵。”时代在进步,历史却不应该被我们遗忘,在成长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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