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律师解析离婚后的抚养权如何进行变更

发布日期:2021-10-26 14:51:55
  当离婚时,如果男女有子女需要抚养,则必须明确说明子女的抚养权,否则,无论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都不能离婚。《民法典》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在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方面达成共识。具体的随成都离婚律师来了解。
  父母亲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在离异之后,不管父亲还是母亲,孩子都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异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与义务。一方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另一方有探视权,但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因此,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能否变更?回答是可以的!
成都离婚律师
  如果有下列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如果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与子女同住的一方由于患重病或残疾而无法继续抚养孩子;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他们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岁且愿意与另一方共同生活的子女,并具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更改。
  父母双方同意变更抚养关系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从成都离婚律师整理的资料来看,想要改变子女的抚养权,一方面可以通过协商让对方自愿让渡抚养权,另一种途径是诉讼,并且指出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的情况,如果法院认定事实成立,抚养权也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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