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某拿着一张落款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的借条,找到顶泰律所并咨询如何才能要回8000元的借款。虽然这张借条上有双方签名,但是小顶听完他的讲述之后,还是很遗憾地告诉他:这个借款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已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很难追回了。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什么法律也不能追回借款呢?其实这事还得怪王某自己……
案例回放
2015年3月28日,王某的同事李某向他借8000元,并承诺两个月后一定按时还。王某为人仗义,没有多想就把钱借给李某了,双方也在借据上签了字,约定最迟同年5月28日还款。但一直到5月28日,王某都碍于面子一直没有催要,李某也一直未主动还。直到最近王某急需用钱,才打电话问李某还款一事,谁知对方竟然不认账了,王某便找顶泰律所咨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借款。
但小顶告诉他:2年多来,王某从未去向李某要账,或以其他方式主张权利,这已经超过法律所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因此该借条和借款已经不受法律保护了。
顶泰解读:
1、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出借人对到期债权要及时主张,超过法定时效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借款人应及时依约依法还款,否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顶泰提醒
朋友、亲戚之间借钱很普遍,帮人资金渡过难关本是好心,但是作为借款方必须注意以下两点:
1、出借方借款一定要签合同,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
2、出借方借款到期应及时依法主张债权并留下证据,比如与借款人打电话催要还款的录音、第三方见证或者报警记录等。只要有一次主张债权的行为,诉讼时效就会中断,2年的诉讼时效便会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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