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情侣分手的原因有很多。有的人解除同居是有生意有数量的,签协议解除同居和平分手。这种方式值得称道,但解除同居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尚不确定。同居关系解除的法律效力对双方的合法利益影响很大。
要看终止同居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1.协议是双方意愿的真实表达,可以从字面上理解,即签署本协议,双方必须达成共识并同意签署。
2.没有欺诈和胁迫。如果协议的一方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强迫你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协议,也无效。
综上所述,可以说,如果同居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行为,同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恶意损害公私财产,这样的协议通常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一方不遵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支持你的请求,做出公正的判决。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大家关注。解除同居协议不需要公证。
很多人认为公证协议是一定的,不准确。边肖认为,只有双方确认双方签署的终止同居的协议有效,那么该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不能确定,建议找专门的同居律师咨询确认。
当然,如果你需要得到协议约定事项的担保,可以公证。公证的好处是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将解除同居的协议提交法院,法院会参照协议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判决。
总之,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签订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是有利的。协议的内容应包括:
1.姓名、性别、地址、身份证号、国籍、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
2.解除双方对同居财产的处理。
3.如果就抚养孩子达成协议,抚养孩子的问题。
4.违约罚款。
签订终止同居协议有助于双方明确权利义务,也是维权的重要证明。即使对方否认,你也可以持有效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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