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需要去法院解除吗?

发布日期:2020-11-17 19:56:05
现代男女不结婚同居很常见。如今,即使已婚男女感情不稳定,最终离婚,更别说未婚同居了,如何解决同居关系的解除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很容易引起财产和债务纠纷。
至于同居关系的解除,一般认为只需要分居即可。事实上,大多数同居者也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有时也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除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需要去法院解除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抚养子女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也就是说,如果同居关系中有一方属于重婚罪,并且有配偶并与其他人同居的,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也可以建议当事人向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一般与同居财产有关。此时建议由能够解除同居关系的专业律师对当事人进行干预,因为财产问题往往涉及到同居一方的配偶干涉。这个时候,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是最好最快的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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