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告诉你关于婚姻财产分割的具体细节!

发布日期:2021-01-05 15:22:48
婚姻,对于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妻来说,都是想白头偕老。只是婚姻没有恋爱时间那么浪漫诗意。当两个人的结合转化为两个家庭的结合,融合的过程充满了五味,要顺利磨合是复杂的。瞬间融合,又因为一方出轨,婚姻的镜子碎了一地。我不仅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无辜的孩子和对家人朋友的关心。
婚姻走到离婚这一步并不不幸。但是很多人离婚都是为了孩子和财产而奋斗,归结到原因。除了感情上的仇恨,对法律的无知使得在法律框架内和平分手成为可能。对法律的无知导致证据不足,以至于法庭辩论的事实让一方大声疾呼不公,加剧了矛盾。所以,不管你的婚姻幸福与否,你都需要掌握一些婚姻法的知识,以适应紧急情况的需要。
 
常识1: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的几个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夫妻之间的财产原则上是共同所有的,即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之间的法律约定和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归双方共同所有。
法律是什么意思?首先,允许夫妻在存续期间就财产分配达成协议。即协议优先于合法分配。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明确约定,那么财产属于共同所有。
 离婚律师告诉你关于婚姻财产分割的具体细节!
常识2:具体到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a)工资和奖金;(二)生产经营收入;(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上述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例如,知识产权所得,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明示取得的财产所得。
 
常识3:具体到财产,属于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事实上下列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一)婚前一方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的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上述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军人的意外伤害保险、伤残津贴、医疗生活津贴属于个人财产。
 
常识4:婚后,父母一方以自己孩子的名义登记房产。没有明确声明的,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如果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财产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则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可视为只赠与子女一方,该财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常识5:发现婚姻一方把财产给了第三个孩子怎么办?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男性身上。男方擅自将财产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无偿取得的财产不是善意取得。这种情况下,作为女性,可以主张赠与无效,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但前者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男方个人财产,他无权干涉。
 
常识6:夫妻可以借钱吗?
很多人觉得情侣借钱不可思议。认为夫妻之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所以没有贷款。但实际上现在很多夫妻经济独立,但大部分都没有签订婚姻财产协议。所以,虽然很多夫妻都说财产分割是AA制,但是因为没有书面的财产协议,当一方否认时,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一方借钱的,根据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订立借款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借给一方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或者其他个人事务的,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按照借款协议办理离婚。如果大家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或者了解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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