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终止中的根本违约是指当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另一方可以终止合同的制度。合同因违约而解除,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解除合同根本违约指什么的问题,下面由成都合同律师为你详细解答。
一、解除合同根本违约指什么?
1.合同终止中的基本违约是指当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另一方可以终止合同的制度。
2.判断是否完全违反合同,应有两个要点:
(1)合同履行不当包括实现合同利益的关键因素。对合同而言,合同履行中的要素包括时间(期限)、地点、主体状况、具体身份要求等等。在不同的合同中,如果某一特定因素对权利人来说是实现合同利益的关键,而且不能取代的话,这些因素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则这些因素可被视为合同的关键因素。违约行为只有包含了实现合同的关键因素,方能认定构成根本违约。
(2)如果继续履行造成的社会财富损失小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社会财富损失,则不得认定为根本违约。
二、如何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
1、产生的前提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前义务,是法定义务。
因此,违约责任是指因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是合同义务和约定义务。
2、归责原则不同。在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基础上,缔约过失责任原则确立了过错责任原则。它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失为条件,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3、责任方式不同。缔约方过失责任只赔偿一种,而违约责任则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强制履行等。
4、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合同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任利益的损失,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是履行利益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终止中的根本违约是指当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另一方可以终止合同的制度。希望以上成都合同律师整理的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