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在2016年中旬的时候陈某为公司出差联系业务,选择乘坐了客车。在途中由于司机的车速过快,导致客车在拐弯的时候发生侧翻,陈某因此受伤住院。事后保险公司和客运公司都赔偿了陈某全部的损失。后面经亲戚朋友提醒,了解到自己的情况是属于因公受伤,可以向公司索要工伤赔偿。但公司一口拒绝了,公司觉得陈某虽然是因为出差而乘坐客车导致的受伤,但是因为其已经得到了保险公司和客运公司的赔偿,所以在此情况下,公司没有义务在对陈某给予工伤赔偿。那这种情况下陈某的情况是属于工伤吗?陈某可以要求公司进行工伤赔偿吗?今天成都工伤律师就出差途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工伤纠纷来为大家详细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在上诉案例中陈某除了可以得到保险公司和客运公司的赔偿外,也是有权获取工伤待遇的。因为陈某是因为出差为公司办事遭遇的交通事故,其已经构成了工伤,所以陈某是可以向公司主张工伤待遇赔偿的。如果公司拒不配合出现了工伤纠纷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
综上成都工伤律师整理的资料可见,职工因工外出期间驾驶或乘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伤亡的,是不受交通事故责任限制,只要职工在事故中不存在《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法定排除情形,就应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