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期受伤不属于工伤,无法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此时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单位需要赔偿学生因此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关于学生实习期受伤是否为工伤的问题,下面成都工伤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学生实习期受伤是工伤吗?
1、学生实习期受伤不认定为工伤,因为其与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者。
2、学生与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受到的伤害应当由单位进行赔偿。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薯片法律APP
二、学生实习期受伤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1、实习期间受伤的学生可以获得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食品补贴等合理费用的补偿。
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学生实习期受伤不认定为工伤,因为其与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者。学生与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受到的伤害应当由单位进行赔偿。希望以上成都工伤律师整理的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