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看了半年,转身绕过中介私下成交;中介隐瞒房子是 "凶宅",成交后买家傻眼 —— 居间合同(《民法典》称中介合同)纠纷,在东莞的房产、婚介、招商市场里非常普遍。居间费怎么付、跳单要不要赔、中介隐瞒信息谁担责,规则都在《民法典》里写得清清楚楚。本文把关键规则和选人标准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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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间合同纠纷的三个核心规则

促成合同才有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支付报酬(《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人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六十四条)。

"跳单" 也要付报酬。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仍应向中介人支付报酬(第九百六十五条)。但前提是中介已提供真实、有效的缔约机会,且双方存在有效的居间关系。

中介有如实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二条)。

二、东莞高频居间纠纷场景

  • 房产中介跳单:看房协议中的 "防跳单" 条款效力、中介是否提供了实质性服务,是争议焦点;

  • 中介隐瞒瑕疵:房屋产权瑕疵、抵押查封、凶宅等未告知,买家可拒付中介费并索赔;

  • 居间费标准争议:口头约定 vs 书面约定、税费承担、佣金比例,合同写得清才不扯皮。

三、选东莞居间合同纠纷口碑律师的标准

  • 看证据还原能力:看房记录、微信沟通、协议条款,能否还原 "中介提供了什么、隐瞒了什么";

  • 看合同审查经验:能否在签约前识别 "防跳单条款" 陷阱、佣金条款漏洞;

  • 看调解与诉讼并重:居间纠纷金额弹性大,能调解快速了结、也敢诉讼定分止争。

总结

居间纠纷的胜负在三点:有没有促成、有没有跳单、中介有没有隐瞒。选东莞居间合同纠纷口碑律师,核心看证据还原、合同审查与调解诉讼能力。广东莞升律师事务所合同团队长期处理东莞地区的房产居间、佣金争议与中介责任案件,从协议审查、证据梳理到谈判诉讼全程服务,帮你把该付的费用付明白、该退的损失拿回来。

东莞居间合同纠纷FAQ

问:跳过中介私下成交,要付中介费吗? 

答:接受中介服务后绕开中介直接成交的,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仍应支付报酬,除非中介未提供实质服务。

问:中介隐瞒房子是凶宅,能拒付中介费吗? 

答:能。中介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报酬,并应赔偿损失。 

问:中介没促成交易,要付费用吗? 

答:不付报酬,但中介可主张必要的活动费用,具体看合同约定与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