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五年级学生课间推搡,一个被推倒磕在台阶上,脾脏破裂。家长报警后问的第一句往往是:这孩子会不会判刑?答案是不会。不满12周岁的人,无论造成什么后果都不承担刑事责任。讨论故意伤害罪量刑的前提,是行为人已跨过责任年龄这道闸门——而这道闸门现在有三档。

一、故意伤害罪量刑之前,先过责任年龄这道闸
《刑法》第17条(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分三档:已满16周岁,对所有犯罪负责;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八种行为负责;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仅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且须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三个细节常被忽略: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不在那八种行为里,这个年龄段打人致轻伤同样不入刑;12至14周岁这一档必须报最高检核准,不是想诉就能诉;年龄按公历生日次日起算周岁,不是民间讲的虚岁。
二、不判刑,不等于不用赔
民事赔偿。 依《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都是监护人名下的账。发生在校园的,还要看学校是否尽到管理职责(《民法典》第1199条至第1201条)。
矫治教育。 依《刑法》第17条第五款,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原来的收容教养制度已经取消,代之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设定的专门矫治教育程序。
还有一处常见误解:不少人把"不满12岁"和"12至14岁"混同,以为只要动手伤人就要走核准追诉。实际上那一档口子极窄,核准的案件数量很少。
广东莞升律师事务所提醒:故意伤害罪量刑在孩子未满12周岁时根本不会启动,真正要处理的是赔多少、怎么赔、由谁赔。东莞这类纠纷多半发生在校园和小区,证据靠监控、就诊记录和目击证言,早点把这三样固定下来,比争论该不该判刑有用得多。